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生活常识

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 海口6家公司被罚20万元并吊销执照

2026-10-24 本站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原标题: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 海口6家公司被罚20万元并吊销执照

9月29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获悉,海南鼎志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凌鼎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晟贸科技有限公司、海南臻宇浩晟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源晟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展啸科技有限公司6家公司因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从而造成经营纠纷、投诉举报无法处理产生负面舆情的恶劣影响,情节严重,分别被依法予以罚款20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

据介绍,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根据举报线索核查发现,自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海南鼎志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凌鼎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晟贸科技有限公司、海南臻宇浩晟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源晟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展啸科技有限公司冒用地址,虚构编号申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2层北侧某室”为住所和经营场所,通过“海南E登记”平台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因此造成经营纠纷、投诉举报无法处理产生负面舆情的恶劣影响,情节严重。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定,上述6家公司因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分别对上述6家公司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罚款20万元。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上半年,海口市新增经营主体超58万户,约占海南全省89%; 截至今年6月,海口市经营主体存量已超282万户,约占海南省71%;其中企业存量59万余户,约占海南省59%;个体工商户存量222万余户,约占海南省75%。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若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进行经营主体登记,将面临撤销、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其直接责任人将面临自经营主体登记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经营主体登记、罚款等处罚。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持续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对企业的精准监管。(蒙健)

阅读全文
id_1广告位-300*300